5120
份。另一方面我们注重及时登记流入、流出的对象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对流出人员,我们积极配合流入地做好外出人员的《计划生育婚育证明》的办证、验证和宣传培训工作。全镇流动人口办证率
95%
,验证率
100%
。
(三)、孕情监测勤上门。加强孕情监测管理是有效控制“两非”案件发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一种重要手段。我们从镇卫生院抽调
2
名医生和镇服务站的同志一道进村入组入户,开展上门服务。由各村包保住村干部与支部书记已到上门访视,怀孕
14
周以上的孕妇每月访视一次,访视结果实行“四签字”,建立管理档案,落实“四包一”责任制,即每一个在孕妇女由该村的镇包保干部、镇计生专干、村支部书记、村计生专职主任私人共同监管,防止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纴娠,有效地控制了出生人口性别比。
四、抓政策落实,突出一个“严”字。
(一)、严格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认真抓好了农村年满
60
周岁计划生育夫妇的调查、资格确认和申报工作,
2007
年全镇新增符合条件的
11
人,已确认申报
11
人,资格确认准确率
100%
,奖励扶助金落实率
100%
。
(二)、深入开展“两清一治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外生育行为,严格按标准征收计划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市《关于集中开展违纪违法生育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两清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便高问题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全面清理整顿生育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我们从
4
月份开始,集中精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主要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
、
2001
年以来违法违纪生育人员名单以及
2001
年以前违纪违法生育未被处理到位的人员名单。
2
、流出两年以上流动人口的生育状况。
3
、各类违纪违法生育人员的职业、职务、政治面貌情况或者从业性质、收入来源情况,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社会抚养费交纳情况。
4
、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近三年来的
B
超检查、人流、引产的人数。
5
、
2001
年以来领取《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未生育的人员名单。特别是对领取《生育证》未生育的,要掌握其是否是孕情消失的,是否有流、引产史,是否是怀孕后外出的。
6
、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单位和个人的进、销、存管理情况,查管理是否规范。通过深入调查,清查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党员干部
1
人,镇纪委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的纪律处分。清理出
2001
年来计划外生育
264
人,征收社会抚养费
264
人,征收面
100%
,征收到位率
40%
。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年来,在全体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我镇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果不加以解决,势必影响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一是流动人口管理难度还很大,虽然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但是,由于我镇流出人员多,特别是流出县外、省外的多,流入人员少,往往是流入的好管理,流出的管理跟不上。二是“三查”到位率和“四术”的及时率还不高。三是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不高。我镇现有一孩妇女
2945
人,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只有